林举人就在花束里夹银票,如云收了银票,把花扔了。
沈云锦问如云:“你不喜欢林公子吗?”
如云说:“喜欢有什么用?他又不能娶我。我是贱籍,他是举人,我们之间隔着一条银河呢。”
后来林举人中了进士,被分到外地做官。
临走前来找如云,如云不见他。
林举人在门外站了一夜,第二天早上走了。
如云在屋里哭了一夜,第二天早上眼睛肿得像桃子。
沈云锦问如云:“你既然喜欢他,为什么不见他?”
如云说:“见了又怎样?他还是要走的。与其让他看着我难过,不如让他恨我。恨我,他就能走得干脆一点。”
沈云锦那时候不懂。
现在她懂了。
如云不是不喜欢林举人,她是不敢喜欢。
贱籍的身份像一把刀,悬在头顶,随时都可能落下来。
喜欢一个人,就是把脖子伸到刀下面去。
如云不敢,所以她选择把自己封闭起来,不让任何人靠近。
但沈云锦不同。
她遇到了一个人,这个人不嫌她是贱籍,不嫌她出身低微,不嫌她过去的事。
这个人不仅不嫌,还在所有人面前说“谁动她就是动我”。
这个人给了她一把伞,让她不用再淋雨。
所以她敢喜欢。
她敢把脖子伸到刀下面去,因为她知道,那把刀已经被他握在了手里,但是他不会让它落下来。
她磨好了墨,墨汁浓稠适中,在砚台里泛着油亮的紫光。
她看着那汪墨汁,忽然想起他上次说的话——“本怪连墨都磨不好。”他说这话的时候,表情是委屈的,像一个被抢了糖吃的孩子。
她忍不住笑了。
笑着笑着,心里涌起一股暖流,从心脏出发,沿着血管流向四肢百骸,把她整个人都泡在了一种温热的、柔软的、像棉花糖一样的东西里。
她想见他。现在就想。
时间过得太慢了。
沈云锦磨完了墨,整理了书架,擦了书案,给窗台上的兰花浇了水,把被褥叠好,把枕头拍松,把地上的靴子摆正——她做了所有能做的事,但时间才过了不到一个时辰。
她站在窗边,看着院子里的老槐树。
三月了,老槐树开始发芽了,枝头冒出嫩绿色的新叶,小小的,嫩嫩的,像婴儿的手指。
树下有几只麻雀在跳来跳去,叽叽喳喳的,不知道在说什么。
她忽然想起一首诗。是《诗经》里的,写的是一个女子等待情人的心情。
“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
那个女子躲在城角等她的情人,等了好久都不见人来,急得搔首踟蹰。
沈云锦现在就是这个状态——搔首踟蹰。
她一会儿摸摸头发,一会儿整整衣领,一会儿走到门口看看,一会儿又走回来。
她觉得自己像个傻子。
但她控制不住。
她又一次走到铜镜前,看了看镜子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