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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乞丐到连环杀手 辽宁省三号公案侦破始末(第6页)

有一次他们抢劫完一对情侣后,王强还把女方拖到旁边树林中强奸了。

每次抢劫都没有失手,王强他们的作案频次越来越高,不但在沈阳行动,还去了周边的开原、铁岭,甚至还去过北京。这期间,他这个老大经常在行动后赏赐给手下零花钱,让他们死心塌地跟着自己。

但是他没想到的是,饶是如此,手下的人还是把他给出卖了,那是1996年,有人把他给告发了,但是王强死不承认,只承认自己冒充警察敲诈的事情,别的一概不认。加上证据不足,王强被判了劳教三年。

这是王强的「二进宫」,表面上他伪装得很正常,因表现良好还被提前半年释放。实际上,王强内心的邪恶更加疯狂。他认定,以后只能做「独狼」谁也不能信任!

1998年12月4日,那是王强第二次走出劳教所的日子。从这时起,他开始杀人了。

当天晚上他就憋不住了,由于身上没钱,不能嫖娼,他就跑到南运河边寻找泄欲目标,当他把目光锁定到一个独自在河边散步的女子身上时,他提起一根棒子就把女子击倒,拖到树林中将其强奸。

没过几天,王强又用铁棒子击倒一名女子,将其强奸。短短一年的时间里,王强化身强奸犯、抢劫犯,手段越来越残忍,他开始在作案时杀人,草菅人命。

一年内,他作案20多起,杀死十几人,不知是死是活的也有十几人,强奸数人。

抢到钱后做什么?报复性消费,花天酒地、肆意挥霍。

从小,王强就认为只有钱才能带来快乐,当小乞丐的时候,他就暗暗发誓,等有钱了他就要好好享受。刚开始犯罪的时候,抓进去关几年就会出来了,但是自从他开始杀人,他就知道人生到头了,落入法网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而已。所以,他从不积攒钱财,有钱就花掉。

于是,王强开始了双面生活。作案的时候,他破衣烂衫,假装农民工,便于隐藏、避人耳目。消费时,他会穿上高档西装,假装成功人士去宾馆,去干嘛?找小姐。

与强奸女性的感受不同,花钱买来的服务让他觉得更享受。他假装富豪,出手阔绰,每次消费都是几千元,甚至会甩给小姐上千元的小费。还会租房子包小姐,甚至找过会说外语的女大学生。

其次就是打麻将赌钱,他是很多麻将馆的常客,最多的一天输了三四万元。

王强这样评价他这一辈子:那就是混,混到哪算哪吧!

这期间,王强找了个不明真相的姑娘结了婚,婚后两人生了个孩子。但是俩人很快就分了,因为他稍有不顺就动手打人,残虐、暴躁,老婆被打跑后,他就把孩子送给了自己的母亲帮忙抚养。

王强与妻子孩子的合影

王强与妻子孩子的合影

随着犯罪频次越来越多,王强的内心也愈加扭曲。

让我们来回顾下他的犯罪程度的变化:

刚开始是偷窃,然后是团伙抢劫,后来是暴力抢劫+强奸;再是开始独自作案,开始杀人,再是杀人后奸尸。

是的,王强已经开始心理变态,他已经不满足普通的强奸行为了,而是对女人越来越狠。有几次在实施强奸犯罪的时候,被害人求王强别杀她们,最终王强还是把她们杀了,而且杀得很难看,故意让被害人死后裸露。

这些还不能让他满足,他一直捉摸着干更大的事儿!那就是抢劫运钞车或金银首饰店、典当行,这些离「钱」近的行为。只是这种抢劫的难度很大,用刀是不可能的,需要用枪。于是王强带着几万元去了广州买枪,但是就当他要掏钱交易的时候,他又怀疑卖方可能是便衣警察,于是转变了心意。王强的疑心和警觉性很重,这也是为什么他迟迟没有落网的原因。

接下来,王强愈发地不能控制自己,在犯罪之路上越来越嚣张,他的行为已经从:为了钱而去抢劫,变成了杀人有瘾,以杀人奸尸为目的,顺道抢劫。然后就出现了我们开头说过的那些案子,至此,我们也能理解了,为什么「小个子」在抢劫的时候并不在乎被害人是不是有钱的。

因为王强已经是完全的心理变态了。

王强落网后,和他一起作案的其他犯罪分子依次落网。

开庭当天,因案件涉及个人隐私,不公开审理。所以,说到哪起案件才会让哪起案件被害人家属到庭上来,前一名被害家属必须离开。45条人命害惨了至少45个家庭。一波又一波的被害人亲属被叫到庭上来。

王强的亲属趴在法庭门外关注着庭审

王强的亲属趴在法庭门外关注着庭审

法官面前的案卷堆了有半米高。除了两起强奸案外,王强对于公诉方指控的罪行全部承认。王强虽然不认识几个字,但对自己做过的每一起案件都记忆犹新,在描述作案过程时思路非常清晰,像在说别人的事。时间、地点说的都十分清楚。

据负责带其指认现场的民警讲,王强能毫无差错的指出每起案发现场的具体地址,即使十年前犯的案也不会忘,但是他说自己从来不看更记不住被害人的长相。「我杀完人都是正常走的,从来没跑过。」

王强指认犯罪现场

王强指认犯罪现场

面对被害人家属的指责、谩骂、哭泣,王强神色平静,表情毫无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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