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九
李寄斩蛇
东越[1]闽中有庸岭,高数十里,其西北隙中有大蛇,长七八丈,大十余围,土俗常惧。东治[2]都尉[3]及属城长吏,多有死者。祭以牛羊,故不得福。或与人梦,或下谕巫祝,欲得啖童女年十二三者。都尉令长并共患之。然气厉不息,共请求人家生婢子,兼有罪家女养之。至八月朝祭,送蛇穴口,蛇出吞啮之。累年如此,已用九女。尔时预复募索,未得其女。
将乐[4]县李诞家有六女,无男,其小女名寄,应募欲行,父母不听。寄曰:“父母无相留。惟生六女,无有一男,虽有如无。女无缇萦[5]济父母之功,既不能供养,徒费衣食,生无所益,不如早死。卖寄之身,可得少钱,以供父母,岂不善耶!”父母慈怜,终不听去。寄自潜行,不可禁止。寄乃告请好剑及咋蛇犬。
至八月朝,便诣庙中坐,怀剑,将犬,先将数石米糍(cí)[6],用蜜麨(chǎo)[7]灌之,以置穴口。蛇便出,头大如囷(qūn)[8],目如二尺镜,闻餈香气,先啖食之。寄便放犬,犬就啮咋,寄从后斫得数创。疮痛急,蛇因踊出,至庭而死。寄入视穴,得其九女髑(dú)髅[9],悉举出,咤言曰:“汝曹怯弱,为蛇所食,甚可哀愍。”于是寄女缓步而归。
越王闻之,聘寄女为后,拜其父为将乐令,母及姊皆有赏赐。自是东冶无复妖邪之物。其歌谣至今存焉。
[1]东越:古族名,古代越人的一支,相传为越王勾践的后裔。
[2]东治:古县名,即今福建闽侯。
[3]都尉:官职名,辅佐郡守并掌管全郡军事。
[4]将乐:古县名,三国时期吴置将乐县。即今福建将乐。
[5]缇萦:汉代孝女。汉文帝时期,太仓令淳于意有罪被送往长安监狱,他的女儿缇萦随父至长安,上书请求入身为官婢,为父赎罪。汉文帝怜悯她,最终宽恕了淳于意的罪。
[6]糍:用糯米制成的食物。
[7]蜜麨:用炒熟的米粉或麦粉拌糖制成的食物。
[8]囷:圆形谷仓。
[9]髑髅:头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