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证明,女人的老公比她还是要聪明一些的。
说实话。
那些自以为自己比老公聪明的女人,其实也未必见得就一定比老公聪明,她如果比自己老公聪明的多的话,她为什么不去找一个比自己老公更好的男人呢?
是找不到吗?
是上了贼船容易下贼船难吗?
这个话题还两说。
这时。
旁边另外一个桌上的两个明显就是民工的人,其中一个五十多岁的民工一边喝着一块钱一碗的散酒,一边跟对面的伙伴聊着天:“这个雨,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停啊?
不知道明天还下不下?
我看,天这么黑,可能一下两下停不了了,哎呀!明天要是再下的话,不是干不了活了呀?看起来明天要放假了。”
另外一个人就接道:“放假就放假呗!
放假咱们就休息两天,有什么要紧,来!喝酒。
今天晚上,多喝一点,反正下雨没什么事,好不好?
多喝点酒,晚上回去的时候好睡觉。”
说的对。
反正下雨没什么事,那就多喝一点,特别对于劳动人民来说,一天干那么多的活,卖的都是苦力,确实应该喝一点酒解解乏,晚上的时候有助于睡眠。
范云将啤酒倒进碗里,深深地喝了一口。
喝了这么多回啤酒了,他突然发现,如果把啤酒倒在碗里面喝的话,比嘴对嘴喝更过瘾。
因为。
啤酒瓶的嘴太小了,嘴对嘴喝时,倒出来的啤酒是会鼓着泡泡的,喝到嘴巴里面,一股的啤酒沫子味。
但是,若是将啤酒倒在碗里的话就不一样了,倒在碗里,可以大口大口的喝,这样子的话,更加爽快。
喝啤酒不能像喝白酒那样一点一点抿,喝啤酒,大口大口才爽快,特别是那种麦芽的香味,必须要大口喝,才能瞬间就弥漫在口齿之间,才能感觉到那种独特的大麦香味。
跟喝白酒不同。
喝白酒,或许才需要慢慢的品。
喝了一口酒,范云拿起筷子,在八元饱里扒拉着夹了一点牛百叶吃了,又挟起一点已经煮得跟蜂窝一样的牛红放进嘴巴里。
这时。
“咔嚓”一道闪电在不远处闪过。
“轰隆隆”一声响雷随后炸开。
不知道为什么,范云他们吃饭的这家八元饱对面,大概靠近万里香米粉店门口不远的地方,那一座变压器突然“嘭”的一声,爆出了一声巨响与一团闪亮的火花。
有点吓人。
不知道是哪个妖物应劫。
亦或哪位仙人升天。
与此同时,对面的那些店铺,“唰”的一下,灯全部都熄了下来。
还好,范云这边没有停电。
如果范云这边停电的话,估计有些人可能就会摸黑逃单了,钱也不给了,直接溜之,大吉了。
范云当然不会逃单,他不会干那种事的。
除非唐若指挥他逃,他才会那么干。
对面停电就停电呗,不用管对面,反正这边没停电就好了,该吃吃,该喝喝,吃完喝完了好走人。
不过,如果说没拿伞的话,吃完喝完了也走不了呀,这雨下的非常大,一下两下似乎还停不下来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