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吼!!”
“吼!”
骑兵们举着刀狂欢。
无头苍蝇一样四处乱窜了这么久,连根毛都没看见,他们已经手痒难耐了,身为血鬃部落的一份子,每次出行不用鲜血把自己的胡须染红,是一种无能的表现。
“那是什么?”
“重甲!”
“没见过的款式。”
“有贵族!”其格双眼发亮:“有贵族,跟我追!”
其格变得亢奋,莫名其妙的开战到现在,双方虽然死伤惨重,但血鬃部落不傻,对方死的都是普通的大头兵,一个贵族都没折损,反倒是自己这边死伤惨重,还被俘虏了不少。
当然,比起功劳,其格现在只想杀人,手痒啊,忍不住了。
马蹄踩着雷鸣,一路奔驰。
他们乘骑的都是黄金草地的高原战马,速度可能不是最快的,也可能不耐寒,甚至像沙漠,湿地,山林等地形作战会很不适应,但高海拔让战马获得了无与伦比的耐力,远超其他所有品种战马的耐力。
本就一身装备从简,只手持一把刀的骑兵们,想要追马车拉全部家当的队伍,轻而易举。
没多久就追上了人。
“杀!”
刚死伤惨重,好不容易分赃得到了不少好东西的流民们没想到会遇见血鬃部落骑兵。
一个交锋,全灭。
“哈哈哈哈!”其格提着一颗人头,爽快的大笑:“忘了问了,算了,继续往前!”
他已经看见了前面还有印记,说明前面还有的杀。
就像猎人狩猎,一步步的靠近,然后将惊慌逃窜的小兽们分食,享受着他们的恐惧。
那份爽快是无与伦比的。
很快他们就又追上了两辆马车。
看着马车上的人一脸绝望,想要逃却又逃不掉,其格内心舒爽,要的就是这种感觉,慢慢用刀子割破他们的脖颈,看着鲜血喷涌,看着他们绝望愤恨又无力的目光慢慢黯淡。
胸前的长须已经被血染红。
“哇吼噢噢噢噢~”其格发出怪叫声。
他没在意战利品,一群逃亡的人身上最有价值的就是他们的生命,现在生命都被自己取走了,留下的全是垃圾。
“噢噢噢噢~”
怪叫声此起彼伏。
继续往前冲啊。
前面又看见一辆马车。
一个老男人在赶车,马车上还有一男一女。
“哈哈!”其格好像已经看见了对方脸上的惊恐,他太爱这种感觉了。
“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