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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3章 共鸣(第1页)

车是往西开的。我(王胖子)坐在副驾驶座上,右手死死按着左手手腕——左手掌心的那个印记,从离开北京城开始,就没消停过。烫,一阵一阵的,像有块烙铁在皮肉底下烧。不光是烫,还麻,还痒,还疼,疼法还不一样,有时候是针扎,有时候是钝刀子割,有时候又像是整只手被塞进了绞肉机。格桑大叔开着车,脸色铁青。雨刷在挡风玻璃上来回刮,雨点子砸在车顶上,噼里啪啦,像炒豆子。后视镜里,车屁股后面,黑漆漆的雨夜里,能看见几对暗红色的光点,不远不近地跟着。那是“阴影”,像鬣狗一样,闻着味儿追来了。“甩不掉,”格桑大叔盯着后视镜,声音发沉,“它们不吃累,不怕雨,速度还快。这么下去,迟早被追上。”“那就让它们追,”我咬着牙,从牙缝里挤字,“看谁先累死。”“你怎么样?”格桑大叔瞥了我一眼。“死不了。”我说,但声音有点抖。不光是疼,是……脑子开始发晕。眼前的东西,一会儿清楚,一会儿模糊。耳朵里嗡嗡响,像有群蜜蜂在飞。掌心的烫,开始往胳膊上爬,顺着血管,往肩膀上爬,往心口爬。“胖子,”格桑大叔声音提高,“看着我!”我勉强转过头,看他。他的脸在昏暗的车灯下,有点重影。“听着,”他说,每个字都咬得很重,“那玩意儿在吸你的精气神。你不能让它得逞。你是王凯旋,是胡八一的兄弟。你得压住它,不是让它压你。”“我……知道……”我说,深吸一口气,闭上眼睛,试着把注意力从掌心的烫和疼上挪开。想点别的,想点高兴的事。想潘家园,想卤煮,想和胡八一第一次喝酒,想他跟我说“胖子,以后跟我混,亏不了你”……没用。脑子里的画面,不受控制地变了。冰。全是冰。我站在一条冰缝里,四周是幽蓝的冰壁,头顶是狭窄的、露出一线星空的裂缝。很冷,冷得骨头缝都发僵。但我感觉不到自己,或者说,我感觉自己是……另一个人。我低头,看向自己的胸口。焦黑的伤口,深可见骨,伤口边缘的皮肉翻卷着,像被火燎过。伤口里,幽蓝的光在疯狂流动,像困住的闪电,每一次流动,都带来撕裂般的剧痛。是胡八一的视角。是胡八一在昆仑山冰缝里,最后一次启动“羁绊之证”,准备把自己焊死在门户上的那一刻。我能感觉到他的感觉。疼,是真他妈的疼。比我在潘家园被城管追着打,比在云南被蝎子蛰,比在昆仑山挨枪子,都要疼上一万倍。那疼不光是肉体的,是往骨头里钻,往灵魂里钻,像有无数根烧红的针,在扎你的神经,在搅你的脑浆。但我感觉不到胡八一的恐惧。一点都没有。只有一种……近乎冷酷的平静,和一股子豁出去的狠劲儿。“胖子,”我听见“我”在说话,声音很轻,很哑,但很稳,“杨,秦娟,格桑大叔……对不住了。这道门,我得关。不关,还得死更多人。”画面一转。不是冰缝了,是沙漠。精绝古城,黑沙暴。一个穿着破烂袍子的年轻人,倒在沙丘上,胸口一个血洞,汩汩地往外冒血。他抓住“我”的手,手指冰凉,眼神却亮得吓人。“胡大哥……”他咳着血,声音断断续续,“我……我不成了……你……你带着大家……走出去……别忘了……别忘了咱们的约定……等出去了……一起……一起喝酒……”是阿木。那个在精绝古城,为了救我们,被流沙里的怪物拖走,临死前还惦记着一起喝酒的藏族向导。“我”握着他的手,很用力,指甲掐进他手背的肉里。“不忘,”“我”说,声音哽得厉害,“等出去了,我请你喝最好的青稞酒。管够。”阿木笑了,笑得很开心,然后,手一松,眼睛里的光,灭了。画面再转。云南,虫谷。遮天蔽日的雨林,潮湿,闷热,到处都是毒虫和瘴气。“我”和另一个人,背靠着背,站在一片沼泽边上。周围是密密麻麻的、拳头大小的尸蛾,翅膀扇动的声音,像鬼哭。是“我”和王胖子。年轻的王胖子,还没发福,但已经是一脸混不吝的横肉,手里拎着把工兵铲,铲刃上全是黑绿色的粘液。“老胡,”他喘着粗气,声音却带着笑,“你说咱俩今天要是死在这儿,算不算殉情?”“滚你大爷的,”“我”笑骂,手里的工兵铲拍飞一只扑上来的尸蛾,“要死你死,胖爷我还得留着这条命,回去吃卤煮呢。”“嘿,”“王胖子”咧嘴,“那行,你先走,我断后。等你吃上卤煮了,记得给胖爷我烧一碗,多加肥肠。”“一起走,”“我”说,抓住他的胳膊,往后一拽,自己往前一步,挡在他面前,“要死一起死,要活一起活。”,!“王胖子”愣了一下,然后,笑了,笑得肩膀直抖。“行,”“他”说,“那胖爷我就再信你一回。”画面又变。西藏,古格王朝遗址。一座坍塌的佛塔下面,一个穿着登山服、戴着眼镜的年轻人,被一根掉下来的石梁压住了腿。血,染红了他身下的泥土。他脸色惨白,但还在努力地笑。“胡队,”他说,声音很轻,“别管我了……你们快走……这里……要塌了……”是明叔。那个话不多,但总是默默背着最重仪器的地质学家。“我”没说话,只是蹲下身,用肩膀去顶那根石梁。石梁很重,压得“我”脊椎嘎吱作响,但“我”没松劲。旁边,王胖子也扑过来,一起扛。“要死一起死,”“我”咬着牙,从牙缝里挤出字,“要活一起活。”明叔看着我们,眼泪流下来了,但没再劝。画面开始加速。精绝古城,虫谷,龙岭迷窟,昆仑山……一幕幕,一场场,生生死死,并肩作战。阿木,明叔,老瞎子,顿珠……一张张熟悉的脸,在眼前闪过,又消失。最后,定格在昆仑山冰缝里,胡八一和格桑面对面站着,手牵着手,胸口纯白的光芒,照亮彼此决绝的脸。“兄弟,”“我”听见胡八一的声音,在脑海里回荡,很轻,很平静,但每一个字,都像锤子一样,砸在心上,“下辈子,还一起。”“兄弟,”“我”听见格桑的声音,低沉,坚定,“猎人的命,死在山上,是荣耀。”然后,是光。刺眼的白光,吞没了一切。“胖子!胖子!”格桑大叔的吼声,把我从幻觉里拽了出来。我猛地睁开眼,发现自己还坐在车里,浑身被冷汗湿透,左手掌心的印记,烫得像是要烧穿皮肉。车子正在剧烈颠簸,外面已经不是公路,是崎岖的戈壁滩。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了,天边露出一丝鱼肚白,但周围还是黑沉沉的。“你刚才怎么回事?”格桑大叔一边猛打方向盘,躲开一块凸起的石头,一边吼,“叫你半天没反应,眼睛直勾勾的,还流眼泪!”我抬手抹了把脸,一手湿。不知道是汗,还是泪。“我……我看见老胡了,”我喘着粗气,心脏跳得像要炸开,“看见他……关门前那一刻。看见阿木,看见明叔,看见……看见咱们以前的事。”格桑大叔沉默了一下,看了我一眼,眼神复杂。“共鸣加深了,”他说,声音低沉,“你的‘羁绊之证’在觉醒,在和他的印记建立更深的连接。你在吸收他的记忆,他的情感,他的……痛苦。”“不光是痛苦,”我摇头,看着自己烫得发红的掌心,“还有……他的坚持。他为什么要关门,为什么要牺牲,为什么……能做到那种地步。”我懂了。真的懂了。以前老胡总说“值得”,我嘴上附和,心里其实有时候会嘀咕,值吗?为了救一群可能根本不认识的人,把自己命搭进去,值吗?现在,我明白了。值。因为他守着的,不光是陌生人,是他一路走来,认识的、不认识的、活着的、死了的,所有他在乎的人。阿木,明叔,老瞎子,顿珠,我,杨,秦娟,格桑大叔……还有千千万万可能被这道门害死的人。他守着的,是他的“道”。“道不同”,他对维克多说的那三个字,我现在才真正明白分量。“后面!”格桑大叔突然低吼。我扭头,看向后视镜。天光微亮,能看清了。车后面,跟着的不是几对红眼了,是……黑压压一片。至少二三十个“阴影”,四肢着地,像狼一样在戈壁滩上狂奔,速度快得吓人,离我们越来越近。更远处,还有几辆越野车,开着大灯,引擎轰鸣,卷起漫天尘土,正从侧翼包抄过来。是维克多组织的人!他们追上来了!“坐稳了!”格桑大叔猛踩油门,吉普车发出一声咆哮,在乱石滩上疯狂加速。但路太差,车根本提不起速度。后面的“阴影”越来越近,最近的一个,离车屁股只有不到十米了!“这样不行!”我吼道,“得想招!”“你想怎么办?”格桑大叔盯着前方,额头青筋暴起。我低头,看着自己左手掌心。印记还在发烫,幽蓝的光在裂纹里流动,比之前更亮了。刚才那些幻觉,那些记忆,那些情感,像柴火一样,塞进了我心里,烧得我浑身滚烫,烧得我眼睛发红,烧得我……想干他娘的一票。“停车。”我说。“什么?”格桑大叔一愣。“我说,停车!”我吼,“让它们过来!胖爷我请它们吃顿好的!”格桑大叔看了我一眼,只一眼,然后,猛地踩下刹车。“吱——嘎——!”吉普车在碎石滩上划出两道深深的辙印,停了下来。车还没停稳,我就推开车门,跳了下去。腿还有点软,但我站得很直。格桑大叔也从驾驶座下来,藏刀出鞘,站在我身边。,!后面,那二三十个“阴影”看到我们停车,反而愣了一下,速度慢了下来,在离我们二十米左右的地方散开,形成一个半圆,暗红的眼睛死死盯着我们,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威胁的吼声。侧翼,那几辆越野车也停了下来,车门打开,跳下来七八个人。都穿着黑色作战服,脸上戴着面罩,手里端着突击步枪。枪口,齐刷刷指向我们。一个领头的,走到最前面,摘下面罩。是个白人,光头,脸上有一道疤,从额头斜到下巴,眼神阴冷得像毒蛇。“王凯旋,”他开口,中文很生硬,但能听懂,“跟我们走。我们老板,想见你。”“你们老板谁啊?”我问,语气轻松得像在菜市场问价。“你不需要知道,”光头说,“你只需要知道,你手里的‘钥匙’,对我们很重要。交出来,可以活。不交,死。”“钥匙?”我抬起左手,摊开掌心,露出那个发光的印记,“这玩意儿?”光头的眼睛亮了一下,贪婪,毫不掩饰。“对,”他说,“把它,给我们。”“行啊,”我说,咧嘴一笑,“过来拿。”光头脸色一沉,挥了挥手。两个“阴影”低吼一声,四肢蹬地,像两道黑色闪电,朝我扑了过来。速度快得肉眼几乎看不清。“胖子!”格桑大叔想上前。“别动!”我吼,站在原地,没躲,反而迎着那两个“阴影”,举起了左手。掌心,印记的光芒,骤然爆发!不是之前那种幽幽的蓝光,是炽烈的、像小太阳一样的白光!光芒以我掌心为中心,轰然扩散,形成一个直径三米左右的光球,把我包裹在里面。两个“阴影”撞在光球上,发出“嗤嗤”的声响,像冰块扔进滚油。它们惨叫着,身上黑灰色的角质层迅速融化、剥落,露出底下暗红色的、像熔岩一样的血肉。它们拼命挣扎,想后退,但光球像有吸力一样,把它们牢牢粘住。短短两三秒,两个“阴影”就在白光中汽化,连灰都没剩下。光球缓缓收敛,重新缩回我掌心。印记的光芒黯淡了不少,但我感觉……还行。刚才那一波,抽走了不少力气,但没到极限。而且,印记里那股能量,好像……更听话了。我抬头,看向光头。光头的脸色,从贪婪,变成了惊骇,又变成了狂怒。“开枪!杀了他!”他嘶吼。“哒哒哒哒——!”七八把突击步枪同时开火,子弹像暴雨一样泼过来。我没躲。也躲不开。我就站在原地,举起左手,掌心向外。印记再次发光,但这次不是扩散,是在我掌心前方,形成一面弧形的、半透明的光盾。光盾不大,刚好能护住我和格桑大叔。子弹打在光盾上,发出“叮叮当当”的脆响,溅起一溜溜火星,但穿不透。弹头撞扁,变形,掉在地上。枪声停了。那几个枪手,包括光头,都看傻了。“就这?”我问,放下手,光盾消失。我甩了甩左手,有点麻,但还能动。光头眼神一狠,从腰间拔出一把造型古怪的手枪,枪口对准我,扣动扳机。“砰!”不是子弹,是一道暗红色的、像激光一样的光束。速度极快,瞬间就到了我面前。我下意识地抬起左手,掌心印记再次发光,想凝聚光盾。但刚才消耗太大,光盾没成型,只是勉强在掌心前聚起一团稀薄的白光。暗红光束撞在白光上。“轰——!”爆炸的气浪,把我整个人掀飞出去,在空中翻了两圈,重重摔在吉普车引擎盖上,把前挡风玻璃都撞碎了。胸口剧痛,喉咙发甜,一口血喷出来。“胖子!”格桑大叔冲过来。“别管我!”我挣扎着从引擎盖上滚下来,半跪在地,又咳出一口血。低头看左手,掌心的印记,光芒黯淡到了极点,裂纹里的幽蓝流光,几乎看不见了。刚才那一下,差点把它打散。光头狞笑着,举着枪,一步步走过来。“钥匙,我要定了。”我看着他,又看了看周围那些虎视眈眈的“阴影”和枪手,最后,看向东方。天边,太阳快出来了,云层被染成了金红色。老胡,你当时,就是这么疼的吧?不,你比我疼一万倍。但你扛住了。我也能。我深吸一口气,用尽全身力气,把左手,狠狠按在了自己心口。掌心的印记,紧紧贴在了胸膛上。那里,是离心脏最近的地方。是胡八一曾经背负“羁绊之证”的地方。是“兄弟情深”那行字,曾经藏身的地方。印记,猛地一烫。然后,一股无法形容的热流,从我掌心,从我心脏,从我全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里,轰然爆发!不是光。是……共鸣。我听到了心跳。不是我的心跳。是两颗心跳。一颗,在我胸腔里,沉重,疲惫,但顽强。另一颗,在极遥远的地方,在西北,在昆仑山,在冰封的门户深处……微弱,飘忽,几乎要消失,但确实还在跳。是胡八一。是格桑大叔。他们的意识,还没完全消散。他们还“活”在封印里,还在用最后的意志,守着那扇门。而现在,我的“羁绊之证”,我的生命,我的记忆,我的意志……通过这该死的共鸣,和他们连接在了一起。“老胡……”我喃喃道,眼泪不受控制地往下淌,“格桑大叔……”遥远的昆仑山方向,似乎……传来了回音。很轻,很模糊,像风声。但我知道,是他们。他们在说:“胖子,坚持住。”我抬起头,看向走过来的光头,看向周围那些敌人,看向天边越来越亮的曙光。然后,我笑了。“行,”我说,撑着膝盖,慢慢站起来,身体在抖,但站得很直,“那就……看谁先扛不住。”我举起左手,掌心,黯淡的印记,开始重新亮起光芒。这一次,不是白光,不是蓝光。是金色的,温暖,坚韧,像阳光,像……希望。:()鬼吹灯之昆仑神宫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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