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抓一只,然后直接将头给剁了,这才放在盆里浇上开水,看着保姆给鸭子拔毛。她其实不怕这个,小时候在家,最盼着的就是妈妈买一只鸡或是一只鸭回来,然后抹断了鸡鸭的脖子之后,接上一大碗鸡血或是鸭血,第二天用鸡血鸭血再继续做菜。其实,便是鸡头鸭头她也挺爱吃的。如今保姆的宰杀水平不行,哪里有直接砍头的?其实她自己杀,应该都要比保姆利索点。以前上高中的时候,她在家也给哥哥做饭的。可是上了大学之后,大家好像都不喜欢这种的女孩子了。上老师家去吃饭,老师的爱人杀鸡,宿舍上铺的同学就用香水喷在雪白的手绢上,然后用手绢轻轻的不时的靠近口鼻的方向,说不出的好看。那时候她就发现,老师和班里的男同学好像都没觉得女同学那么做不好。虽然妈妈一直说那样不礼貌,但紧跟着,老师和一半的同学都开始迁就那位同学,班里的其他女同学哪怕没有模仿,但也好像都感觉杀鸡宰鸭是一件特别粗鄙的事,影响的她……如今在家,也能拿着手绢,然后给手绢上喷上香水,捂着鼻子在厨房门口看着保姆干了。虽然一万次的想提醒保姆,糟蹋了鸭头,鸭子腿窝的毛和脖子上的毛得特别仔细一些,但到底忍着没上前去。
等好不容易把毛处理干净了,保姆开始给鸭子开膛破肚。可这保姆大概是大家子出身吧,竟然直接将鸭肠子给扔了。
妈妈以前哪里舍得扔,花费很多的时间将鸭肠子给翻出来洗干净,第二天用鸭肠烩了鸭血做给一家子吃。
好容易处理完了,剁成小块了,保姆把厨房让出来了:“我打听了,料都买齐了,方子就在纸上写着呢……”
“那你去忙吧。”罗青衣系上围裙,进了厨房。保姆转身去打扫楼上楼下的卫生去了。
她看着方子,一步一步照着做,折腾了得有一个多小时,出锅了。尝了尝,总也不是那个味儿。叫了保姆过来尝,她倒是满意的很:“好吃!比我做的好吃。想不到你还有这样的手艺。”
罗青衣勉强笑了笑:“喜欢吃就带回去吃好了,我不是很饿,今儿就别做饭了。”
保姆莫名其妙,不知道她这是什么意思,但还是把菜折到饭盒里,趁着热乎的,骑着自行车给送到家里去了。
以后的每一天,东家的姑娘都做一只鸭子,然后摆在餐桌上,一个人摆两幅碗筷,她自己一副,对面摆一副。吃饭的时候总也是一个人脸上带着笑,看着对面的空位置笑一下。其实她基本吃不了几筷子,剩下的菜还是叫她打包带回去了。可她还是瞧着瘆得慌。
她就试着问了:“这都已经大三了吧。不上课吗?”
“哦!”罗青衣像是才想起来一样:“老师带着同学去写生了,我请了病假,不想动。”
这样啊!但是保姆不敢大意,这要是万一出了啥事咋办?罗总还出差去了。这姑娘这样儿绝对不正常。她还不敢在家里打电话,又没有手机,只跑到小区外面用IC电话给罗总打了电话:“……大概是不习惯一个人在家,吃饭的时候对着空碗,还动不动就笑一下,我怕把她一个人闷出病来……”
“还能闷出病来?”那都是闲的,“行了!我知道了,这边很快结束,这两天我就回去。”
通风报信完了,保姆回去的时候,家里又在做啤酒鸭:“鸭子是你杀的?”保姆看着碗里的鸭血,还有放在一边没清洗的鸭肠,赶紧问了一声。
罗青衣不自在的笑笑:“没事,我自己学着自己来就行。”
保姆无奈,只得去洗鸭肠,她最不爱干这个活了。
等罗青衣把菜做出锅了,尝了一口,稍微有些满意的表情。然后将菜分成两份,“一份你自己带回家,一份给隔壁的保姆。她给的方子,也叫她尝尝味道怎么样……”
保姆都不敢说违抗的话,走的时候真就带走了。还顺道送了一份给隔壁的保姆。
两人是认识的,都是二厂的下岗职工。
林雨桐家的保姆是原来在二厂的小食堂干过,给领导做饭的,手艺很是可以。家里都称呼她为张嫂。
张嫂有些不好意思拿人家的东西:“你们家那位小东家也是怪,以两家的交情,你说她直接要多好,还得问我。”她摸着菜还温热,就尝了一口,连声道:“好吃!真好吃!就是我做,也不敢说做的这么入味,这么香的。”
这保姆就笑:“我也觉得好吃,可不知道怎么的了,还总不满意。”
张嫂就留心了,从自家要的方子,那肯定是要跟林总比的吧,“这比林总做的,当然是还差了点味儿的。”缺在哪里又不好说,但吃到嘴里明显就能感觉的到,还是不一样。
“那是,林总就是做吃食出身的,她才多大年纪,一年也不下几次厨。”这保姆瞧着张嫂的表情有些意味深长,赶紧掩饰了一下。
然后两人心照不宣的笑了笑,这边告辞,那边也不留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