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事儿便是这般。
刘叔刘婶一听方子晨复述,本就淌着血的心脏,似乎又被插了几把刀子。
自个女儿,这些年来,便是过得这般日子。
可是,他们却什么都不晓得,还想着家里穷,上门多了,怕蒋家的嫌弃,也怕人道是非,刘小丽不见他们,年节也不回来,他们只想着女儿变了,但过得好就行。
可······这些年,这哪里算是过得好啊!
刘家人越发悲痛,赵哥儿心里也不是滋味,方子晨想起那个清瘦的,初次在城门口见时,对方唯唯诺诺紧张的样,又想着每次他上学,刘小丽送他到门口,啰里啰嗦,像个老妈子一样,让他路上小心,远远望着他的样。
方子晨上头有两个哥哥,一个冷峻不善言辞,一个吊儿郎当不着调,刘小丽给他的感觉很不一样,就像个贴心的,温柔性软的姐姐一样。
这般人,一生艰苦善良,从没做过半件坏事,受这般罪实在不该。
方子晨心里一缩一缩的难受。
刘家人都想找蒋家拼命,赵哥儿和方子晨将他们拦了下来。
方子晨想去报官,可终究是气糊涂了,到了衙门还没击鼓,先见着了老王,老王观他神色不对,将他带到茶楼里,知晓刘小丽的事,老王叹了口气,说这事报官也没用,报官了,事儿传出去,刘家只会更加蒙羞,蒋家最多只是丢点脸。
是啊。
刘小丽是自杀的,蒋志壮没提那把刀,他就没有罪,以前的事儿,只是他哄了刘小丽做,即使是恐吓,但蒋志壮能被判死罪吗?能做到一命偿一命吗?
法律健全的现代,恐吓罪都判不死人,何况是这么个人如草芥,命如纸薄的年代。
出嫁从夫,这是‘准则’,一旦违抗,被打了,又如何?
只能道活该。
只能道命苦。
刘小丽不反抗,她从小所接受的,所看见的,便都是‘出嫁从夫’这样的事。
滴水尚可穿石,人,也可被侵蚀和同化。
陪人睡这一点,刘小丽只是从夫,蒋志壮何罪之有?
休妻另娶,蒋志壮何罪之有?
恐吓威胁,蒋志壮最多受点牢役,照旧做不到一命换一命。